一张椅子坐在他旁边,孟此霄才缓缓开口道:“我记得你以前很臭美。”
程蔚朝眉眼轻动:“这是在说我现在不注意形象?”
孟此霄手空着有些无聊,就拿过长棍有一搭没一搭的戳着炭火。
“倒也没有,你现在也挺臭美的,但不一样。”
以前程蔚朝,就算是穿着最简单的衣服,也会在一些小配饰上花费心思。
甚至是打球,也要好好挑挑护腕和发带的那种。
全方位地诠释“屁事精”三个字。
但程蔚朝向来是个很有品味的人,在那个时候,他身上的审美天赋就已经初现端倪。
并不会浑身叮叮当当显得过于夸张或俗气,而是恰好,符合他的气质,或青春或高级。
一眼就能看出来是堆金积玉环境里的小少爷,很讲究。
现在的程蔚朝,仍有这些特质。
但是他可以满身精致优雅的游走于繁华之中,坦然地站在聚光灯下,万众瞩目。
也能像此刻一样,浑身素净,发丝凌乱地被随意向后捋着。
虽然骨子里的那股矜贵气质不变,但整个人看起来随性了很多。
其他人仍总是调侃地叫他祖宗、大少爷,但那大多都是基于他们对他前18年的固定印象。
细究下来,其实已经不一样了。
又或者说,他在孟此霄面前的模样不一样了。
面前的水已经开始鼓泡泡,程蔚朝倒了一杯放在孟此霄的掌心。
孟此霄的声音也同时响起:“我有些好奇你过去的五年。”
程蔚朝似是在回想,然后缓缓开口道:
“也没什么,就是很喜欢往外跑,会去一些比较原始的地方,丛林、冰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