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章 拦路告状?(2 / 3)

陈益嘴角微抽,自己有那么不招人待见吗?

我可是你们组长啊!就算客气客气也得有二次邀请吧?

“哎,领导在大家都拘束,哪怕年龄差不多。”

陈益倒也能理解,真正的闲暇聚会,他也不乐意和魏剑风那些人在一块,放不开。

嘴上说在外没有领导下属之分,你还能当真啊?

当真的,可就真成笑话了。

车辆驶离了收费站,秦飞刚要加速,此刻一道身影突然越过护栏站在路中央,然后冒雨跪了下去。

同时,举起了手中的小横幅,上面有五个字。

五个字都一样,皆是【冤】。

秦飞冷不丁吓了一跳,当即猛踩刹车,车辆在距离女子两米前停下。

这要是走点神,肯定撞上了。

车内众人身体全部前倾,得亏系着安全带。

“怎么了?”夏岚侧身探头。

秦飞和诸葛聪愣愣的看着跪在车前的女子,内心大受震撼,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形容。

拦路告状?

这不是古装电视剧里演的吗?

她怎么知道这辆车里坐着的是谁?

反应最快的是附近交警,当车辆急刹之后他们便过来查看情况,注意到了跪地女子。

交警也愣了,赶忙上前。

女子的衣服和头发已经被雨水打湿,顺着下巴一滴滴的往下落,她穿的并不厚,骤降的温度让她身体在发抖。

但她的神色极为坚定,目光毫不动摇,紧紧盯着面前的商务车。

“大姐,你这是……”

“快起来快起来,这大冷天的干什么呢?”

交警想要把女子拉起来,但第一次没有拉动。

“陈组长!!我有冤!!”

女子大喊。

两名交警这才看向商务车,横幅他们当然看到了,这代表着车里坐着的人,不一般。

没接到什么通知啊。

车里是谁?

女子显然是想告状,不去报警,难道……

不会吧,这种事怎么让自己遇到了。

车门很快打开,秦飞撑着一把黑伞为陈益挡雨,两人快步来到女子面前。

身后,诸葛聪他们也下车紧随而至。

看清伞下青年长相,两名交警脸色微变,连忙敬礼:“陈队!”

陈益点头,摆手示意夏岚把人扶起来,并为她打了伞。

“您……您是陈组长吗?”女子似乎没想到陈益如此年轻,语气有些迟疑。

陈益扫了一眼周围逐渐聚集的围观者,随后让女子收起横幅,并示意诸葛聪他们清场,禁止靠近。

已经开始堵车了。

交警不敢说话,就在旁边站着。

“你不认识我。”陈益看着女子开口,判断对方年龄大概四十多岁。

女子摇头:“不认识。”

陈益:“那为什么要拦我的车,又是怎么知道我今天回阳城。”

女子张了张嘴,沉默不语。

此地不宜久留,陈益快速问了几个问题:“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刘萍。”

陈益:“哪里人?”

刘萍:“泰诚。”

陈益:“谁冤?”

刘萍:“我,不……我女儿。”

陈益:“她怎么了?”

刘萍:“死了。”

陈益:“他杀?”

刘萍:“对……呃,不一定。”

陈益:“什么叫不一定?”

刘萍不说话。

陈益:“嫌疑人现在什么状态。”

刘萍:“无罪释放。”

陈益:“案子谁办的。”

刘萍:“泰诚铁平分局。”

陈益:“你女儿叫什么?”

刘萍:“闫丽娜。”

几个简单的问题下来,无法得知具体发生了什么,刘萍似乎有难言之隐,陈益判断有人在帮她。

普通人,还是泰诚那边的,不可能知道调研组的情况。

“陈益”这个名字是帮助者告诉刘萍的,调研组行程也是帮助者告诉刘萍的,所以刘萍一直等在从邑城到阳城的高速出口,看到熟悉的车牌后直接拦车。

都二十一世纪了,很难想象会发生拦路告状的事情。

陈益此刻没有贸然下定论,孰是孰非,只有了解了才有发言权。

很多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这很正常,但法律就是这样,只看事实,不接受也没办法。

所以,违规上访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刘萍的行为真要上纲上线,有被拘留的风险,罪名是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是指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这里面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很难界定,这就要求执法者一定要慎之又慎。

此刻陈益如果把附近派出所叫来,是可以把刘萍拘留的。

当然,他不会这么做,至少现在不会。

“陈队,这……”

身旁,打伞的秦飞对刘萍多少有些怀疑,这年头,绝对不可能有人胆敢草菅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