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性格都差不多,属于那种屁股长蒺藜,坐不住半分钟的类型。
若非这种性子,前世陈默在部队也没那么容易混出头,只是二十年的蹉跎岁月,让他改变了太多。
如今看到弟弟,恍惚间也看到了前世的自己。
.....
晚上。
陈家五口人坐在堂屋吃晚饭,当着另外俩孩子的面,陈学军也没再提当兵的事。
但陈默知道,老爸心里已经记住这事了,搞不好明天就会去四爷爷家具体谈,他也要抓点紧。
这一世,他不想父母再操心,更不想二老到处求人。
晚饭很简单,主食就是红薯粥,喝起来带点甜味,菜是腌制的芥菜丝,滴上两滴芝麻香油,吃起来那是又脆又香。
至于馒头就别想了,家里三个孩子,一个比一个能吃,连杂面馍都要留到过年才能吃,还是用烤的红薯代替。
陈默很享受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感觉,一会帮妹妹剥开红薯皮,一会给老妈夹个芥菜丝。
晚饭虽简单,但也算吃得温馨。
农村人睡得都比较早,吃过晚饭没多久,父母就带着妹妹去西屋睡觉。
陈默站在堂屋犹豫了一会,这才从自己的布包中拿出纸笔,而后搬把椅子坐在一张破旧到漆都快掉完的方桌前。
“小锋。”
“哎,哥,咋了?”
“你那有信封,邮票没?”
“没有。”陈锋摇摇头走过来道:“你要的话我明天去镇上邮局柜台买,那东西咱家哪有啊。”
“咋了哥,你也有笔友了?”
“啥笔友啊。”
陈默咧嘴一笑,拿本书垫桌上,将纸铺在书上,把钢笔插进墨水中吸饱。
“我要去当兵了,给县里人武部写封信。”
“你先去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