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江广义就带着江三妞去镇上了。
排队进城,祖孙俩来到百食街的不夜巷。
与江三妞相看的方家就租住在这条巷子里,一家子靠着收泔水生存。
虽说饿不死,但是交了宅子的租金,加上日常吃喝,也剩不了什么。
江广义问了足足五个人,才找到方家在哪。
方家的宅子位于不夜巷的巷尾分叉口。
狭窄的小路只能允许一个人通过,窄巷里又有十几户人家。
方家十几口人,就睡在大通铺上,这处宅子只有一间,没有茅房更没有厨房,只有一个简易的炉子搭在屋里,窗户格外的小,由于没有烟囱,所以每次做饭,柴火的烟味都散不去。
还没进去,江三妞就发现方家屋里被柴火熏的漆黑一片,一股难闻的臭味也随之袭来。
随着臭味江三妞伸头向左看去。
两个尿桶整齐码放在屋内左手边,这大概就是方家的茅房了。
“哎哟,你们来啦?快进来坐。”马氏正在帮方四郎穿衣裳。
刚才他拉了一身。
见江广义祖孙俩站在门口,她连忙迎出来。
里头甚至没有凳子,因为实在太小了。
由于屋内实在昏暗,以至于江三妞皱着眉走过去,才看到大通铺的最拐角还缩着一个人。
说是人,其实更像鬼。
因为瘦的都没人形了,脸上毫无血色,肌肤黄如秋收的稻子,双眸半睁半闭,深陷于眼窝中,看起来毫无半点生气,头发也乱的像鸡窝,他似乎很怕生,人一进来,他就缩到床角去了。
要不是他的头颅随着江三妞的走近而转动,江三妞还以为他是死人呢。
“四郎,这是江家姑娘。”马氏对着小儿子方四郎说道。
方四郎是马氏的小儿子,今年二十有六。
因为家里穷,一直没娶妻,直到二十岁那年摔到脑袋后,人就变得糊涂起来,拉屎拉尿都不会了,更别提干活。
从此,就更加没有女子愿意嫁给他了。
马氏有四个儿子,死了两个,现在只剩方二郎和方四郎。
要不是因为他是小儿子,只怕方家也不会白白养着他这么多年。
眼瞅着家里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泔水也难收了。
被二儿子逼着,马氏只能忍痛让小儿子入赘到别人家。
这位中间人,就是江广义去镇上卖菜时认识的。
“这是拉身上了?”江广义看到地上沾满粪便的衣服,他脸上的嫌弃根本掩饰不住。
本以为只是有些糊涂,没想到傻成这样。
这要是跟他孙女成亲,能行房事吗?
“我儿虽说糊涂,可他身子好着呢,只要你教教,什么都会,家里日子不好过,我们个个都吃不饱,没办法,若不是这样,我哪舍得让我儿入赘到你家,这样,我不收你彩礼钱了可好?只要你好好对待我的四郎,别打骂他,我就安心了。”
马氏擦了擦泪。
毕竟是她的小儿子。
当初她难产,疼了足足三日才生下来的。
但若不送走小儿子,就与二儿子一家离了心了。
她得为自己的以后考虑。
小儿子傻的厉害,不说帮忙,甚至还添乱,眼瞅着家里租钱都交不上了,必须得把这白吃白喝的小儿子送走了。
“不要彩礼?那何时定下?”江广义瞬间觉得方四郎不错了。
家里已经有一个疯的了,再来一个傻子也没事。
只要能生养,傻就傻点了。
反正不要钱。
“爷爷,我不”江三妞话没说出口,就被江广义一巴掌扇了回去。
她捂着脸,眼泪大颗大颗的落下。
“就现在吧,择日不如撞日,咱们两家日子都不好过,也别弄什么席面了,直接把我儿带走吧,四郎,过来,跟这位爷爷走,他会带你吃香喷喷的肉。”
马氏对着躲在墙角的小儿子招了招手。
方四郎一听有肉吃,立马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了。
他拉着江广义的衣角,傻笑了一下,口水顺着嘴角流到他的鞋面。
见他这副傻样,江三妞哭的更狠了。
“行,那我们就走了,户籍的事改日再弄吧。”
江广义根本不在乎这些,只要孙女能生下重孙子,就算这方四郎跑了, 他也懒得找。
来到方家还没一刻钟呢。
祖孙俩就离开了。
身后多了一个傻子。
挨个从窄巷出来,三人来到不夜巷的巷尾。
这里有不少卖吃食的铺子和摊子,闻到漫天的香味,方四郎简直挪不动脚。
“爷爷,吃,吃这个。”他指着包子铺对着江广义说。
“吃你娘”本想骂人,怕他当街惹事。
江广义只好咽下骂人的话,耐心的哄道:“乖四郎,家里不光有包子,还有肉呢,再给你弄个烧鸡,怎么样?吃过烧鸡吗?香的不行!想吃吗?想吃就跟我走,回家有的吃呢,这些包子可不好吃,是苦的。”
果然,方四郎不闹了。
迈开脚步就拽着江广义朝前走,甚至还觉得他走得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