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努力的年轻人;汤普森(1w,求(4 / 7)

道了,一定得夸他是个人才,果然,英雄别问出处,问就得用巴豆。

许大力没说太多,带着丁三去偷巴豆了。

几天之后,楼外楼后厨的两个杂役因为频繁拉肚子耽误了工作,不得不被辞退,而许大力和丁三恰好出现,再加上许大力嘴甜,顺理成章的进入了楼外楼,从一名最低级的杂役开始干起。

这个活没什么技术难度,主要是大厨、帮厨们懒得干的活,都交给杂役来干。

比如倒泔水啦、洗土豆、刮土豆啦、洗碗、刷锅啦,这些都是杂役的活儿,主打一个又累又苦。

但前面也说过,苦和累都不怕,就怕生活没奔头。

显然,朱传仁不是猪扒皮,他的狠都是对敌人,对自己人还是很仁慈的,即便是最低级的杂役,每个月也能赚18元左右。

要是遇上年节,饭店效益好,还能发点奖金,那个月也许能赚到25元左右,比普通工厂工人赚的还多。

这也是为什么朱传仁的手下都对他死心塌地的原因,因为朱传仁从不克扣工资。

朱公馆,朱传仁正在研究一把新枪,这把枪的造型非常奇怪,枪身瘦长,重量虽然重,但要是单手举起射击,姿势却很帅。

“三少爷,这是史密斯送给咱们的,还配了一个基数的弹药。”

“嗯,跟史密斯说,这枪有多少咱们要多少!”

老谭愣了下:

“三少爷,您认真的?这枪有那么好?”

“呵呵,这枪在战场上问题很多,但在城市里,绝对是大杀器!”

朱传仁眼中闪烁着玩味的目光,这可是大名鼎鼎的‘芝加哥打字机’,嘿帮火拼的标配啊。

其实汤普森冲锋枪诞生有几年了,一站爆发后,为了“利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丑国一直都在等待合适的时机参战。

17年的时候,丑国以德国战车协助墨西哥鸡肉卷侵略丑国为借口,正式向战车宣战:

丑国远征军开赴欧洲战场,加入了对战车及其同盟的绞杀。

不过来到前线后,丑国士兵在堑壕战中却遇到了一个难题,他们发现自己手上拿着的栓动步枪:

不仅携带起来十分不便,而且火力偏弱、射速太慢,打起仗来十分吃力。

前线士兵的反馈立即得到了高层的重视,于是当时著名的枪械设计师约翰·摩西·勃朗宁亲自出马,为他们设计了一款自动步枪:勃朗宁bar。

勃朗宁自动步枪弹容量20发,不用拉栓可以连续射击,而且杀伤威力巨大!

不过,它的最大缺陷就是太重了,说实话更像是一挺轻机枪。

而且勃朗宁步枪在持续射击时后坐力很大,特别是士兵在行进中射击时,射手很难控制住枪口上跳,精准度大大降低。

毕竟在当时技术条件下,士兵使用发射手枪弹的自动武器更现实。

而且为了让射手在射击时能更好地掌控,那么这款自动武器的战斗全重,还有连发射击时后坐力,都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

因此,高层认为有必要再研发一款:比勃朗宁自动步枪更轻便的自动武器。

最终,美国约翰·汤普森将军力推的.45acp口径子弹得到了认可。

要知道在枪械研发方面,往往一款成功的子弹,是造就一款成功枪械的重要前提。

于是,美国人选用直弹筒的11.43毫米大威力手枪弹研发冲锋枪,而这款新式冲锋枪就以汤普森将军的名字命名。

不过,汤普森冲锋枪的实际研发工作是另外的人完成的,一个叫o.v·佩思,另一个叫t.h·奥克霍夫。

研发过程中,o.v·佩思和t.h·奥克霍夫针对丑国远征军在前线遇到的轻武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深入研究。

他们最终把汤普森冲锋枪定位为:堑壕近战武器,另外还有个外号叫“堑壕扫帚”。

顾名思义,汤普森冲锋枪就是“清扫堑壕的火力扫帚”。

不过有意思的是,负责研发汤普森的设计师们,他们最早拿出来的样枪非常“奇葩”:

这款样枪和后来人们熟知的汤普森冲锋枪相比,它的供弹方式竟然是用帆布弹带供弹!

冲锋枪用弹带或者弹链来供弹,看起来确实感觉很另类!

不过,这其实也不能怪那些设计师。

毕竟在那个年代,设计师还没有摆脱“用弹链给机枪供弹”的那种传统思维,冲锋枪是自动武器,自然而然觉得应该用机枪那样的弹带。

早期的汤普森冲锋枪弹带供弹具体结构是:在它的扳机前方装了一个弹盒挂架,弹带全部放进那个弹盒里,然后挂在挂架上。

冲锋枪上面装有一个小型棘轮,在枪机前后运动时会带动棘轮转动,然后将帆布弹带上的子弹拨进入弹口。

不过很快,设计师也感觉这种设计完全不实用,甚至还不如勃郎宁自动步枪轻便呢!

于是1918年时,汤普森冲锋枪重新设计了新的供弹具:有50发和100发的弹鼓,还有20发和30发弹匣。

汤姆森冲锋枪装配上100发子弹的弹鼓时,不仅不会影响携带,而且射速很快,100发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