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不行不行,得抓紧按死,魔都不允许有这么狠的人存在!
巧的是,韩烈刚刚挂断电话,刘铭灏就上门了。
“韩总,幸不辱命!”
老刘喊了声总,语气里带着强烈的喜意,一副心情特别好的模样。
“是不是股份到手了?”
韩烈心里一动,直接猜到了最终答桉。
刘铭灏竖起大拇指,然后掏出一份文件,放到面前的办公桌上,推给韩烈。
“代持协议!”
再掏出第二份,用指节敲了敲:“借款协议。”
第三份:“保密协议。”
第四份:“担保协议……”
韩烈一份一份的拿起来翻阅,就感觉顶级大律办事儿太靠谱了,事事想得周全。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向外人转让股权,需要经由半数以上公司股东同意。
可这事儿是绝对不能让高叼毛知道的。
所以刘铭灏的操作是——我不买你手里的股权,我单独借给你的个人公司一笔钱,不需要任何抵押,只要你以唯一股东的身份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可。
高远地产那6%股份的评估价格大约是1.78亿,我按市价借你1.8亿,约定半年还款,利息3000万。
如果你按照我的要求,在约定时间放弃了股份的所有权,则利息归零。
如果最后又不愿意卖了,可以,准备好2.1亿现金。
其实这么干有一定的风险,1.8亿拿出去却没要任何抵押物,一旦对方耍赖跑路,催收会很难。
但是,刘铭灏笃定了自己+潘子+老窦等人压得住对方——讲句不好听的,对方的父母想出国都得提前打申请,刘铭灏保证拦得下来。
更别提对方大规模变卖固定资产的难度了。
跟有些人合作,要不要抵押根本不是重点,重点是能不能拿捏住人家。
向法院申请强执,老刘是坠专业的。
眼下,那6%的股份已经是韩烈的囊中之物,只是仍然由那人持有而已。
代持协议现在不会生效,未来估计也不会生效,其意义大半在于——如果韩烈被迫翻脸,对外界师出有名。
噢,不对,翻脸的是大讼棍刘铭灏,关我正派烈什么事?
背锅小能手刘铭灏一颗红心向狗烈,笑呵呵道:“林总那边,我也找人通气了,明后天应该就能见到效果。”
韩烈点点头,随口问:“钱呢?什么时候给?”
刘铭灏笑得狡猾狡猾的,特别不像好人。
“不急,合同先签着,等到股份正式发生转让的时候再给钱,最后需不需要支付都不一定呢……”
“卧槽!”
正在琢磨上哪淘腾钱的韩烈,这下子是真的惊了:“你手里有那哥们的人命桉子啊?”
“不至于。”
刘铭灏得意摇头,带着点显摆的道出实情。
“我跟那哥们透了一点气,告诉他,有一个相当有实力的二代瞄上高叼毛了,那货比我都兴奋,当场要自带干粮参加志愿军……”
韩烈点了点头,没问刘铭灏靠不靠谱。
他办这种事,就不可能出纰漏。
但是刘铭灏自己却详细的解释了一番,态度非常端正。
“那哥们曾经帮过高叼毛不少忙,关系不好使之后,按理来讲是应该主动退出的,他也提了,不过高叼毛办事太不地道。
最开始,高叼毛是用好话拖着那哥们,然后观察了差不多一年之后,发现他们后面是真的拉了,就开始搞事,把那哥们欺负得挺厉害。
年底出财报,做了两个楼盘,卖得也特别好,结果净亏损13万零250块,恶不恶心人?
公司里的其余股东,林总只要拿到他那份儿就什么都不管,剩下的都跟着一块嘲笑他两声。
是个人都受不了这种委屈,他俩早都结大仇了。
所以,那人完全信得过,他比咱们更恨高叼毛。”
哦。
韩烈了然点头。
分赃不均狗咬狗嘛,听多了之后,也就是那么回事儿吧。
韩烈对另外一方也没有任何好感,不过既然刘铭灏觉得对方值得争取,又确实能够省钱,那么就可以做。
玩到最后,平价收了对方的股票,或者干脆把土地拿走公司一扔,都行。
看具体发展呗!
反正,能从我正义使者光之勇士烈特曼身上沾便宜的投机者,根本不存在。
伟人讲“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而历史上的成功帝王则教育我们,不要和那些“跟我们不是一条心的非同志分享胜利果实”。
我把利润省下来,分给刘铭灏不好么?
空手套白狼都被这狗讼棍玩出花来了,咋还不值一个额外的三五千万奖金?
韩烈打定主意,也没有再夸老刘,而是随口问起另外一件事。
“现在房地产圈里已经传开高远地产资质不行的消息了?”
“嗯。像这种小道消息,历来传得特别快。”
刘铭灏一副忍俊不禁的模样,摇头感叹:“真有意思,自己造自己公司的谣,并且请一头狼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