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不堪(1 / 2)

秦漓与秋星河,年少相识,同为天之骄子,自然是心心相惜,有暧昧也是正常,不过那时的他们并不打算捅破这层窗户纸,都保持着这份默契,专心修行,期待得道成仙。

只是事与愿违,秦漓去了一趟人间,遇到了牧裔,一切就都开始不一样了。

秦漓天赋超群,用宗门长老的话说,数千年来,从未有如此天才。

牧裔是她的第一次失败,她自然不服。

凡间那段时间,他们交手了很多次,每次都以秦漓的失败告终。

“蝼蚁之力,如何能胜?”

牧裔的讽刺在耳边响起,秦漓站直了身体,看着眼前的神明,她不觉得他不可战胜,哪怕是神,也不是万能的,她一定能赢。

作为天才,秦漓的修行速度不是常人能比,但她一直突破不了桎梏,明明就在眼前,却一直摸不着门道。

秦漓急了,苏裳一个人在仙界,她不放心,可她却怎么也突破不了这最后一层。

那时她困在瓶颈近百年,旁人讽刺嘲笑的话语落在她耳中,犹如尖刺一般,偏偏她还反驳不了。

生来第一次,秦漓没有了那份骄傲,从小到大生活在旁人称赞中的人,受不得别人的嘲讽。

闭关出来时,秦漓依旧不知道该怎么办,郁闷之下,便去找牧裔。

她经常去找他,在他身边她会很安心,她知道牧裔喜欢她,也一直等着他告诉她。

牧裔那日喝了许多酒,已经半醉,见她来,将酒坛扔给她:“怎么,还没突破瓶颈。”

“找不到。”秦漓说道。

“你年岁太小,多磨练几年,就知道了。”牧裔笑着安慰道,“执念太深,不是好事。”

“前些时日有个老头成仙了,我同他打过,在我手底下走了不到百招便落败了。”秦漓郁闷道,“他却成仙了,我已是人间至强,却没有。”

说罢,秦漓仰头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喝得太急,自己呛得不轻。

“不会喝酒就别喝。”牧裔嘲笑道,“别浪费我的酒。”

秦漓夺走了最后一坛酒,边喝边说道:“改日赔你。”

第二日睁眼时,秦漓浑身酸痛,脸色青白交加,拔剑刺向了牧裔,却被牧裔躲开。

“发什么疯?”

“你给我下药?”秦漓回忆起自己的反应,恨不得杀了牧裔。

“本座可做不来这种事。”牧裔将水递给她,这会儿也是后悔不已,酒喝的太多了,“劝你一句,莫要成仙。”

秦漓打翻了水,转身离开。

牧裔看着地面的水,摇了摇头,眼底却有些担心。

他了解这个姑娘,高傲得紧,若是知道自己引以为傲的天赋,是因为血脉原因,怕是会出事。

那个时候,上神并不懂什么是爱。

回到宗门,秦漓便闭了关,很奇怪,这次她竟然突破了瓶颈,迎来了雷劫。

接住这九道雷劫,她便可以得道成仙。

只是那天的天比别人的阴沉,雷劫也比旁人多。

秦漓没想那么多,接下雷劫,褪去凡胎肉体,获得仙身。

那个时候的她并不知道,成仙只是她痛苦的开始。

欢宗一门,以淫邪入道,相传创立这一宗门的人,本也是天赋异禀,却走了岔路,钻研双修功法,创立出一套双修法门。

后来那人创立了欢宗,收了许多绝色男女,通过与他人交合提升修为,整个修行界都为之不齿。

不过那个人终其一生也未能成仙,她的后代,也没有一个能成仙,他们天赋虽高,却总是因为年纪轻轻,凡胎肉体承受不住强大的灵力爆体而亡。

往后数千年,欢宗行事越发猖獗残忍,门中弟子为提升修为,甚至研发了新的功法,吸取他人元阳,残害了诸多修行之人。

后来修行界对欢宗进行了讨伐,那之后,欢宗也消失在了修行界之中。

只是还留下了一个婴儿,那个人的血脉代代相传,每一代天赋越来越高,直到这个最后的女孩,天赋叫所有人震惊,年纪轻轻便已是人间至强。

血脉越是纯净,天赋也就越高,也就代表着,她若是成不了仙,迟早会因为承受不住强大的修为爆体而亡。

秦漓是欢宗最后的嫡系,也是历代天赋最高,血脉最纯净的人。

她的成仙,是因为与神交合。

就是这么讽刺而又可笑。

秦漓理所当然的将这一切都怪到牧裔身上,她恨自己的血脉,恨牧裔。

她爱他,却又不接受自己爱他。

引以为傲的天赋,却是来自于肮脏的血脉。

“咦,这般肮脏的血脉,怎么能成仙,真是晦气。”

初登仙界,苏裳受伤,又得知自己血脉秘密,愤怒之下开了杀戒,为苏裳报完仇之后,自断仙骨,堕入魔道。

牧裔救下了身受重伤的秦漓,看她把自己搞得一身的伤,十分心疼。

“你早就知道。”

“是。”

“我能成仙,是因为跟你……对吗?”

“修行一事本就是逆天改命,欢宗修行功法,是在掠夺他人生机,修行功法诡异,天道自然不允,但万事皆有一线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