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莫笑查案遇娇娘,跟踪惊觉白莲藏!(1 / 2)

待君莫笑离去后,一位中年男子面带疑虑,问道:“大人,您当真要让六皇子,全权负责此案?”

上官伦一手背负,一手轻轻拂动胡须,缓缓说道:“他查他的,我们查我们的,届时,将两份结果呈递给陛下即可!”

“至于其他事宜,那,便不是我们监察院该操心的范畴了!”

“下官明白了。”那官员回应道。

“好了,去安排吧。”上官伦看向那位官员,开口说道。

……

清河县与帝都相距五百多里之遥,若乘坐马车,大约需要七日左右,而骑马的话,仅需两天便能抵达。

君莫笑其实很想选择乘坐马车。

其一,是为了拖延时间,不难推测,既然是考验,上官伦又怎会不安排另一批人前去呢。

到时,必定会有两份结果,至于剩下的,那就不是自己该操心的了。

不过,为了能提前了解具体情况,他还是选择了骑马赶赴清河县。

……

清河县。

一家酒楼之中,君莫笑坐在窗边,看着街道上熙熙攘攘的行人,心中思索着整个案件。

清河县县令被杀一案,实际上并没有那么难查表面的情况,无非就是开棺验尸罢了。

真正棘手的是,探寻出白莲教的踪迹,以及找出凶手。

他自然已经去过现场,根据尸体的状况,他心中已有了大致的判断。

清河县县令是被一剑斩首,伤口光滑整齐无比,况且清河县令本身有着四品境界,综合来看,凶手应该是一名四品以上的武者。

凶手是从屋顶落入,能在不惊动任何人的前提下,还能将县令一剑枭首,说明凶手轻功很是了得。

而且凶手的剑术极为高超,再根据家属对现场的描述,加之没有任何财物丢失,还留下“白莲教为民做主”几个大字。

可以确定,白莲教此举,应该只是为了获取清河县的百姓名望。

“不求钱财,只为名望以吸引教众,不得不说,真是好盘算,事实真是如此么?”

“靠!笑哥我,怎么有点狄仁杰的感觉了?”

“唉!我想啥呢,狄仁杰的爹不也叫狄知逊么,也不知这个世界还会不会有狄仁杰?”

“这次出差,竟然只捞到了一把剑,说好的家产呢?”他也不禁在内心感叹。

清河县令贪污的钱财,自然是得规规矩矩上缴了。

当时他还曾动过心思,看看能否私藏些许钱财,自己可是有着空间戒的,定然可以做到让财物不翼而飞。

后来想想还是作罢了,只是顺走了一把长剑而已。

一来,自己目前根本无需发展势力,至少现阶段是如此。

再者,监察院的另一批人,肯定也会查清财务情况,自己没必要去冒这个风险。

对于白莲教的高层有哪些人,君莫笑自然是知晓的,毕竟他可是看过原着的。

可要让他在茫茫人海中,确定凶手是谁,确实有些强人所难了,毕竟,凶手可是会跑路的。

“嗯,只能从最近出现在清河县,并且,携带剑的武者中进行观察和筛选了。”

“至于,那人是否已经跑出了清河县,那就只能尽人事,听天命了。”君莫笑暗自思忖。

在清河县的这几日,他每日都会在城中各处走动。

时而会在街头巷尾,与百姓闲聊,看似随意地打听着一些消息。

时而会在茶馆中静静坐下,倾听着茶客们的闲谈,期望能从中捕捉到一丝与案件相关的线索。

这天,他如同往常一般,坐于常住酒楼的茶台上,突然,楼下街道传来呼喝声。

定睛一看,原来是一群人,正围着一个卖艺的女子。

那女子身姿矫健,手持长剑,舞动起来虎虎生风,剑法中透着一股灵动与犀利。

他心中一动,仔细地观察起这个女子来。

其一,女子的剑法,似乎与他所推测的凶手的剑术风格,有几分相似。

其二,此女子近日才出现在清河县,之前未有见过。

其三,此女子是八品修为的武者,身巧如燕,用的也是剑。

基本可以确定,此女应该是凶手无疑了。

“哇靠,光天化日之下,这么勇的么?也不知这是白莲教中谁的部将!关键,你还特么的跑到笑哥眼前,这不是妥妥的大奖状么,桀桀桀桀!”君莫笑心中暗忖。

“唉!不对,好好的干嘛要卖艺?难道白莲教还需要卖艺补贴?不管了,盯住要紧!”君莫笑思索着。

这女子真是狂得可以,竟然还敢明目张胆的出现在清河县,真当所有人都是傻子么?

自己都能推测出,难道其他人就推测不出?

估摸着,此时,监察院人员,早已在暗中盯上了此女子,或许,是在放长线钓鱼呢。

他不动声色,继续观察,待那女子表演结束后,他支开无名,摆脱暗卫视线,悄然跟了上去。

那女子走进了一家客栈, 君莫笑变换容貌,在客栈中要了一间房间。

房间很凑巧的,就在女子的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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