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不曾有过打算(3 / 3)

军士兵两兄弟,写给他们兄长“衷”的家书。在竹简中,有一件提到这样的内容:“书到皆为报,报必言相家爵来未来,告黑夫其未来状。”翻译过来也就是说:收到信就要给我个回信,告诉一下我们兄弟给家里争的爵位分发到没有,告诉黑夫是发什么样的。

黑夫所关注的这个爵位,正是商鞅变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军功爵制度。

商鞅变法的内容很多,但核心内容有两条:第一条是奖励耕战,废除原来的世卿世禄,实行纯以军功定赏罚功罪的军功爵制度第二条是实行严酷的国家管理。

军功爵,简单来说,就是封爵20级,每斩获一个敌人的首级,就可以赏爵一级,并得到相应的土地、宅邸,以及得到一个佣人为他服役。史书的记载是:“能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除庶子一人。”

对于一个古代平民来说,每砍得一个敌军人头,就可以得到这么丰厚的赏赐、发家致富,换做是你,你会不会奋勇杀敌?

秦人的答案是肯定的。

为了封赏,史书记载,秦国的士兵在战场上,经常为了争夺敌人的首级自相残杀,有的秦国士兵甚至会将死去的同伴首级割下以邀领军功。

在这种残酷的人头制度下,秦军俨然成为了一个个视人头为金钱的嗜血屠夫。

秦军建军大业,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残酷的刑罚制度。商鞅变法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对秦国全国人口,无论男女,从出生就开始注册户籍,一直到死后才注销,而男子满17岁至60岁都是服兵役的时段。

军队则五人为一“伍”,战斗中如果有一个人死了就要刑罚其他四个人,但如果这四个人能够斩获敌人首级,则可以免受刑罚。而统率五人的“屯长”和统率百人的“百将”,在战场上必须要斩获敌人首级,否则就要被处以死刑。

由于变法严酷,“富贵之门,存战而已”,因此秦国的老百姓和士兵,一听说要打仗砍人头就磨刀霍霍、争先恐后,因为“民之欲富贵也……必出于兵。是故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

至此,秦孝公和商鞅通过制度之手,使得杀人成了秦国上上下下欢欣鼓舞的事业。因为只有人头,才能发家因为只有人头,才能致富因为只有人头,才能封爵。

秦帝国由此成为东方各国畏惧如虎的“上首功之国”。

在东方各国看来,秦国这个野蛮的“戎狄”之国,纯粹是以杀人和砍人头为乐,并且将其作为一种发家致富的终生事业,这个国家和他的军队、人民,实在是可怕之极。

放在人类文明史上,这也是一种赤裸裸的反人类的野蛮暴行。可正是这种残暴的行为,恰恰是顺应着战国历史发展的潮流。

实力底下出政权。

正是由于有了军功爵等一系列制度,此前萎靡不振的秦国朝政和秦军,变得所向披靡。

然而,事实上,仅仅从公元前301年至公元前234年间的67年间,秦国在22次战争中的斩首数量,就达到了181万人,这还只是史书有明确记载的数据。其中著名的斩首记录有:

宜阳之战,前后斩首韩军6万人伊阙之战,斩首韩魏联军24万人华阳之战,斩首魏赵联军15万人长平之战,前后斩首、坑杀赵军约45万人。

扶苏躺在床上想,如果明天真的顶不住匈奴的进攻,父王应该会把南边的军队运过来抵抗匈奴吧。毕竟先辈那么厉害,一个一个都是视人头为金钱的狠角色。

当然仅仅是上述48年间,秦军在四次大型战争中,就斩杀达90万人之众。

从秦孝公任用商鞅全面推广变法开始,秦国逐步走上“壹民于战”的比军国主义更加残酷的战争道路。秦军在此后除了吃过赵国和楚国的一两次亏外,几乎是全面碾压了东方各国,致使各国人民“闻之战栗”。

在分析秦军几乎百战百胜的原因时,战国末期的荀子也就是韩非李斯的老摸着花白的头发说:“秦国提供给老百姓发家致富的路子很窄,役使人民的手段却又非常严酷,老百姓只有通过战争才能获利和出人头地。在这种严酷的制度和生存压迫下,秦国历经四任国君而四世有胜。”

这不是侥幸或幸运,而是定数使然。没有办法了吗?扶苏想。

“打开系统!”

扶苏冷冷的说宛如一个皇帝。

非常时期就要启用,非常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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