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掠。
官兵打这些镖局的绿林好汉,是很轻松的。
更何况他们有一千人。
现在淮南王为了能更快的将秦云的东西抢走,竟然直接将人数翻倍。
一个军营,凭空少了两千人。
万一被人抓住,可是不好圆回来的。
“无妨,本王的兵,自己还不能调遣了?大不了就不去戍边了,让他们全都回南方!”
“我要让他们全都死绝!”
淮南王已经换了新的目标,原
先是抢东西的话。
这次就是全歼商队!
尽管这种想法非常残暴,可齐破军的脸上却露出了几分疯狂!
“好!”
很快,趁着夜色,一只信鸽就从淮南王的住所飞了出去。
这一切,秦云自然是不知道的。
此时的他正在规划新的营销活动。
“白月,你的字写得怎么样?”
蹲在院子里,秦云将柳白月也喊到了兴国公府。
这个女孩有花魁的身份,是京城中很多男人的梦中情人。
像是花魁用什么胭脂水粉,喜欢什么墨宝,喜欢什么样的琴。
都能很快传到大家耳朵里面。
短时间内就可以引起大家跟风。
但柳白月明显不是全才。
“公子……我不会啊,我写的字,只能说是一般。”
说话时候,柳白月也用毛笔沾着清水,在石桌上写了几个字。
确实不太行。
“你不行,我也不会啊。”
秦云有些犯愁。
他是个现代人,来到了这个世界之后,用笔都觉得很生疏。
字迹更是不可能太好看。
这时候,晃晃悠悠的田苟也走进了院子里面。
看见两人正在商量写字的事情,他笑呵呵的道:
“少爷啊少爷,您真是兜了个大圈子!最会写字的人不就在您身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