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蓓是那个孙总带来的外甥女,算是给自己人在公司里安排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职位。这次来平城谈生意,也顺便带上了沈蓓,为的就是给她长长见识,顺便结识一下平城里的大人物。
有孙总这个舅舅在前面挡着,沈蓓自然
是有恃无恐。
大概是刚出校门没多久的女孩都是这样骄傲天真,沈蓓高,又有点能力,自然是应对自如,一点都不怯场。
可这样不怯场居然带来了新的麻烦,那就是沈蓓实在是有点太热情了,热情的有点过头。
起码在我和黎堂峰看来,这样的feel不是我们的菜。
原本这只是一支小插曲,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无非两天后的新店开张,还有柳鹤霖拜托我的求和。
好在这两样可以完美的错开时间,就是得好好安排一下,毕竟新店刚开业的时候一定很忙。
次日,我照旧来到新店里忙碌着,店里的东西已经布置一新,员工也准备到位、各司其职。
在众多员工里面,秦莎莎显然是比较特殊的一员。
她既不算是正式的员工,也不算是学徒工,她更像是个杂工,而且是直接听命于我和小萌的杂工。
她什么都能做一些,却又什么都说不上话。
如此一来,小萌都不好意思对她太过颐气指使。
秦莎莎有点太乖了,乖的有点让人不放心。就在新店开张的前一夜,我准备好明天要供应的全部点心后,突然心血来潮的拉着秦莎莎聊了几句。
秦莎莎来我店里也有一段时间了,现在的她已经习惯了不施脂粉、素面朝天,虽然没有了之前的不可一世,却别有一种淡淡的安静。
我说:“你和沈蓓关系很不好吗?”
秦莎莎顿了顿:“以前挺好的。”
我总结:嗯,那就是现在不好了。
想想也是,以前的秦莎莎给谁能喜欢呢?脾气那么不好,又偏偏一副大小姐的做派,估计是个人都会讨厌吧。
我又问:“那你很讨厌她吗?”
秦莎莎有些纳闷的看着我:“谈不上讨厌吧,一般般而已。”
她想了想,又说:“不过,她应该很讨厌我。”
呵,秦莎莎遭此大难居然有自我反省的意识了,倒也不算是坏事。
“为什么呢?”我继续打破砂锅问到底。
看得出来,秦莎莎并不很想提起这一段,而是因为我的追问,她不得不说。
秦莎莎告诉我,她和沈蓓在大学时期就是同宿舍的好友。那时候的沈蓓和现在差不多,一样的爱讨好人,一样的八面玲珑受欢迎。如果不是外貌颜值的限制,她说不定真能成为传说级的校花人物。
可惜了,沈蓓顶多只能算是可爱俏丽。
算起来,秦莎莎和沈蓓其实差不多。一样都是自己家里一般般,却有个给力的外戚。秦莎莎有秦妈,沈蓓有舅舅,所以她们能玩到一起去也属正常。
只是那时候沈蓓的舅舅还不是现在的孙总,当然秦莎莎的风头要胜过沈蓓许多,况且当时的秦莎莎也不知道谦虚为何物,能被人讨厌也在可以理解的范围。
听完了关于秦莎莎和沈蓓的八卦,我语重心长的拍了拍秦莎莎的肩膀:“明天就开业了,好好加油。”
我这句话说的很通俗了,却把秦莎莎感动的泪眼婆娑。
“我会的,谢谢你相信我。”秦莎莎抽泣着说。
我一阵无语,至于嘛!我不过是突然萌生了一种想要关怀下属的冲动罢了,没想到引起秦莎莎这么大的反应。
很快,开业那天到了。
秦莎莎果然正如她自己说的那样,在店里勤快的很。因为她对店里的情况很熟悉,这些事情做起来几乎要跟小萌差不多熟练了,也因为有秦莎莎,很多杂事变得顺手起来,连带着其他员工都对秦莎莎改变了看法,甚至有些人都开始喊她一声莎莎姐。
我能看得出来,秦莎莎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