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八十 章 落选状元也是状元,我的天赋不输于你(求订阅)(3 / 3)

这点,公牛队也清楚。

为此,公牛队的主教练尼格罗不惜再将休息时间不多的罗斯和拉里休斯放到场上。

公牛队的阵容储备远没有掘金队深厚。

想赢,那就只能让首发多打打。

况且,这赛季公牛队也没什么压力,无非就是培养培养新人,打进季后赛就算成功。

一年级的罗斯,二年级的诺阿,都需要时间成长。

多打打,涨涨经验总没坏处。

第二节,罗斯转变思路,开始不和陈默玩一对一。

每一个想进攻端强吃陈默的球员都会有这个阶段。

自信满满——疑惑不解——重振旗鼓——知难而退。

自信满满:自己的能力能够单吃对手,疑惑不解:为何一个新秀可以在进攻端锁死自己。

重镇旗鼓:相信对方是运气好偶然防住,知难而退:没必要再与之相争,篮球是团队游戏。

这四个阶段,就是对方尖刀球员的公式。

科比是这样,年轻的罗斯亦是如此。

第二节开场,罗斯在队友的挡拆下成功突到内线,吸引到足够的防守后,凭借这自己超强的滞空和腰腹能力,罗斯空中扭身长传。

大范围将球转移到左侧三分线外的拉里休斯。

一个大空位的三分机会。

首节三分球3投0中的拉里休斯没再错过。

唰!

篮球应声入网。

这回合的配合引得主场球迷一阵欢呼。

比分虽然落后,但是他们从罗斯的组织中看到了希望。

作为控球后卫,罗斯不只有杀伤力极强的突破,还有精准的传球。

球风凶悍,颇有大将之风。

这样实力的状元,一看就水不了。

公牛队很幸运,以这么小的概率抽到状元签。

也很庆幸,这一年正好是罗斯参加选秀的年份。

双方从始至终都是双向奔赴。

这一记三分,为第二节的互爆拉开序幕。

JR史密斯上场,带给掘金队的一阵快攻乱打之风。

只要公牛队这回合没有打进,陈默和JR史密斯的连线势必洞穿对方的防线。

每一回合的防守反击都让公牛队头疼不已。

先别管JR史密斯这种高难度的追身三分,你就说快不快吧。

即便是罗斯,也拿这种快攻方式毫无办法,只能尽可能提升进攻成功率,以及在球出手的第一时间,众人集体回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