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上次去哥谭的时候特意感受了一下风土人情,如果行动更谨慎一些的话,隐藏行踪其实没什么问题。”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原因,艾克塞实话实话,“而且你也不是会特意反复去什么地方的人,所以哥谭肯定有什么吸引你的东西。如果是遗物或者密传的话,说不定你还能有用得到我的地方。”
“要是我就是回去休息一下的话,你也要跟着我吗?”
艾克塞不说话,他用怀疑的眼神看着赫曼,意思是真的假的?
“好吧,开玩笑的。确实有一个遗物在哥谭,目前拥有它的是一个哥谭的地下团体,我猜想里面应该有不少成员都是刺客。”联系一下之前里奥遇到袭击的事情,赫曼说出来了他的推断:“而且他们在哥谭历史悠久,掌控力很强。里奥对付过一个他们的人,从凡人的角度来看,相当棘手。”
“怎么个棘手法?”
“你也知道,里奥是心,他当时为了快速解决战斗,是靠跟他比拼自我恢复速度正面直接打的。”
“也就是说,那边的刺客也有快速恢复的能力。”艾克塞自觉接话。
随后青年笑了笑,“那有什么,我又不是没有杀过天命之人。况且这也意味着你用的最顺手的里奥暴露在他们眼中了,就算联系其他人也需要时间,带上我不是更好吗?”
“我在跟你阐述危险程度,如果你坚持的话,当然没问题。”
艾克塞欢呼了一声,意识到了什么,“那你还打算带谁去,我见过吗?我是说既然里奥没法去?”
“埃尔里奇,他也是优秀的暗杀者。如果你有不懂的问题的话,可以等他闲暇的时候问他。”灰绿色头发的青年这样回答,迎接他的是来自年轻刺客的一个很用力的拥抱。
“天哪,”他说:“我有没有说过,你有时候真的操心过头了,赫曼!但是我得说,我真的喜欢这样!哪怕我背叛了老头子,现在一无所有,你也是站在我这边的!”
“……放开我,你刚回来身上都是汗。”
经常坐在书桌前研究书籍和资料的青年没有推他,只是这么说道。
“而且其实杜弗尔来找过我了,我不养闲人,艾克塞,既然要我使用你,那就记得拿出你优秀的专业素养来。”
“那是当然的,你就放心吧!”
艾克塞这么高兴不是没有缘由的。埃尔里奇,一个拥有不雅习惯的优雅男人,他在整个辉光之镜来说可以称得上是相当稳定可靠的人,他在杀人技艺上也是数一数二的。然而更关键的是,他是刃道路的天命之人。
赫曼·史密斯能带去哥谭的除了里奥以外还有很多人,但是他单单选择了埃尔里奇,而不是能力更强大更令人防不胜防的西尔维娅。这其中有多少是为了艾克塞考虑的,自然不必言说。
埃尔里奇跟他们不是一路,他之前的时候人在慕尼黑,在马穆拉俱乐部里以另一种方式醉生梦死——即享受密集又紧张刺激的决斗,这似乎是刃道路天命之人的通病,好斗,善战,通过刀与血来交换心得,在战斗中获得友谊。
“我听说你要走了是吗,我的朋友?”
在得到埃尔里奇要离开的消息之后,这个俱乐部的主要参与人之一,雅宁斯伯爵前来跟这位值得尊敬的刺客告别。
“是的,伯爵。”
这是一个脸上有疤的男人,但是这道疤痕并不影响他的英俊,何况从战士和决斗的角度来看,这是胜利者的勋章,没人会对伤疤有异议。他用词一向简短,有些从小培养出来的优雅气质通过他的动作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不禁让人猜测他的出身。
“我得到了任务。”埃尔里奇说。
埃尔里奇将手里把玩的刀子咔嚓一声收折,随后又展开,神经质般地重复着这个动作。
他刚结束了在这家俱乐部的最后一场战斗,败者已经被抬下去治疗了,只有胜利的这个人还在不断地收折刀子来平缓自己从战斗中脱出的心情。
决斗俱乐部里不禁止任何武器,无论是□□还是带有攻击性的遗物,埃尔里奇只有他的小刀,很多把,更多的时候它们会被埃尔里奇放在靴子里。
他们的决斗很激烈。但是埃尔里奇的身上没有任何血迹,一滴也没有,一如从前每次他胜利的决斗。
“那就祝你任务顺利,埃尔里奇,有空了再来俱乐部,马穆拉欢迎你。”伯爵笑着跟他道别:“不过别忘了提醒一下你我共同认识的某人,我要的论文他还没给我,我可是在史密斯还在伦敦的时候就找他下的单。”
埃尔里奇欠身道别。“我会的。”
在得到赫曼的传信之后他立即离开慕尼黑,径直飞往哥谭,入住房屋和购买武器,做行动前的准备。
哥谭地下势力交错复杂,排外严重,内部斗争激烈,即使是远在慕尼黑的埃尔里奇也略有耳闻——中心城的罪犯曾经来到哥谭准备干一番大事业,结果被吓到连夜跑路回中心城并且宣称再也不来哥谭了,这足以证明哥谭这座城市的排外性和复杂性。
埃尔里奇没有来过哥谭,他知道之前里奥来过这里。那个活泼又习惯浪漫的意大利大男孩,他很多时候都会在没有指令的情况下,去到辉光之镜的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