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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戏就是工作,也是为了更好的生活。

现在只是在工作之余,又多了学习而已,学习并不难。

夏非然安抚了自己,开始给人物写更多的分析。

首先他这个角色为什么是男主,而不是男配?

再思考下,以前的电视剧可不是这样狭隘的,男主和女主,也可以不是情人关系。

他该从哪里入手?

被女主喜欢,所以就是男主,这个很好理解。

就算他的戏份也并不多,甚至镶边,根本没有妖龙这些和女主的对手戏来得抢眼。

那,现在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确立他的男主地位,要确立这点,他得依附女主。

得让女主喜欢他!甚至让观众们认为,神女就是喜欢他,还得有让神女喜欢他的原因。他必须把这个表现出来。

不,秋导说了,神女爱世人,可能并不会单独给他留个喜欢的位置,即便有,那也只能是与世人相差无几的分量。要让神女喜欢上他这样的凡人很难。

夏非然甚至有了一种性转版的麻雀变凤凰的感觉。

霸总为什么不喜欢门当户对,见多识广,知书达礼的千金小姐。反而喜欢张牙舞爪的野丫头?

难道是因为女主穷?

不不不,一定是女主身上特有的气质。

夏非然在课业之余,又搞了许多爱情片来看。

这并不是以前的小作坊,秋导摆了个大摊子,他得给秋导挣脸面才是。他不能拖秋导的后腿。

当晚,秋厌疏晚上抽空和小金总吃饭。

如果是其他金主的话,秋厌疏可能整个月,都会在各种宴席上喝酒。

毕竟金主是给她打钱的人。

她不能违背对方的意愿。

但她运气很好,遇到的是金家两兄弟。一个只看利益,一个单纯好骗。

现在和金主吃顿饭,都是金主眼巴巴来请,秋厌疏有种自己和他调换了位置的感觉。

饭是孟连雨订的,是她稍微喜欢的一家餐厅。

三人落座,侍应生就鱼贯而入,摆好盘后其余人站在旁边,一人给他们介绍菜品。

让客人慢用后,一众人又离开,孟连雨就眼巴巴看着离开的长腿帅哥美女。

“吃个饭也那么大的排场。”孟连雨感慨。

“你要是喜欢,以后我带你们经常来。”小金总说。

孟连雨看了看秋厌疏,显然是觉得对方向她示好,别有用心。

小金总没有架子,爱屋及乌,对孟连雨也很是友好,满脸都是笑意。

“不用了不用了。以后忙得很,吃饭都赶时间。”

好多次,孟连雨就和秋厌疏抱着盒饭工作。

“早知道你们工作那么忙,我一定一天往这边跑三次,给你们送饭来,还可以跟你们一起吃饭。”

“你这是过来添乱啊。不过送饭嘛,你人也可以不用过来的。”

秋厌疏看着孟连雨那种很不能将人赶出去的样子,笑了笑。

小金总就算被拒绝了,也还是镇定自若。席间,他问:“我其实也挺好奇的,拍摄现场是什么样。艺术不分家,我也是学这块儿的。”

“真的?”

“嗯,不过学的是油画,之前一直都在国外。”

“那么厉害啊,那你会写字吗?就是毛笔字。”

“毛笔字……?”小金总脸色变了,一看就触及到了知识盲区。

“这毛笔字,也没多少人耐得下性子去写。以前还有人留下墨宝让后人瞻仰,现在他们都觉得这毛笔字写着麻烦,我也没学好。”小金总说。

“这样啊。我还想要是你会写的话,我们剧组倒是有写毛笔字的场景!”

“秋导,你们是真有,还是在遛我玩呢?”

“真有。”秋厌疏说。

之前她以为这让道具组准备好文房四宝就行,现在看来,倒是不太容易。

秋厌疏查了下,发现毛笔字没有失传的原因,只是当时移民部分还有人会写毛笔字,他们的文字没有失传,写法简单,只是写出来的字,要不丑,要不就特丑的区别。

而仅剩几幅写得好看的,都被收在博物馆了。

“不过太遗憾了,我对那个也不是很擅长。”

小金总看了看秋厌疏,他多少有些懊恼。

毛笔字对他来说非常精妙,他小时候就被按着学过。

但这手得悬空,而且笔尖沾了墨之后就会变得柔软,就算他用了硬笔头,写出来也怪模怪样。写那么一篇字,时间就过去了,他也待不住。

不想让他们失望,小金总说:“毛笔字,我觉得也不是很难。等我练上两周,你们想写什么,都可以找我。”

“那就太好了!”

孟连雨和小金总的关系也更好了,席间一直两人在说话。

秋厌疏偶尔开口。

刚开始孟连雨还有些忐忑,也说起了过往趣事,“当时厌疏在我们学校可厉害了,所有人都想真正和她做朋友,只有我成功了,你猜为什么?”

“你可爱?”

孟连雨哈哈大笑:“谢谢啊,小金总你夸人像真的一样。”

两人一见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