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集团的内部昨天就已经进行了报备,於总也不是临时出行。”
“所以,我的当事人,有足够的理由,有正常的理由,驾驶车辆行经案发地。”
“我相信,当时那条高速公路上,行经案发地的一定不只我当事人一个。”
“李警官为什麽就笃定,这件事一定跟我的当事人有关?”
“对於其他行经案发地的司机或者乘客,警方这边有什麽处置吗?”
“警方如果只凭这个,就对我的当事人用如此手段,我保留追究和上诉的权利!”
“第二,李警官是案发现场的目击人,也是涉案警员。”
“现如今,李警官又亲自带队前来侦破案件,并且对其他行经现场的目击人进行传唤。”
“我想,这并不合适吧,也不符合警方的办案流程吧?”
“按照相关的规定,既然李警官是涉案警员,理应避嫌,不应该继续参与这件案子的侦办当中!”
“警方的操作如此不规范,是不是涉嫌滥用职权,违反警队条例?同样,我也保留追究和上诉的权利!”
“第三,李警官,经我个人的了解,您和我公司的於总,也就是我的当事人於兆龙先生。”
“你们两个之间,发生过恩怨吧?”
一连三个反问,全都把矛头对准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