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8章 矛头对准(2 / 2)

“这件事,集团的内部昨天就已经进行了报备,於总也不是临时出行。”

“所以,我的当事人,有足够的理由,有正常的理由,驾驶车辆行经案发地。”

“我相信,当时那条高速公路上,行经案发地的一定不只我当事人一个。”

“李警官为什麽就笃定,这件事一定跟我的当事人有关?”

“对於其他行经案发地的司机或者乘客,警方这边有什麽处置吗?”

“警方如果只凭这个,就对我的当事人用如此手段,我保留追究和上诉的权利!”

“第二,李警官是案发现场的目击人,也是涉案警员。”

“现如今,李警官又亲自带队前来侦破案件,并且对其他行经现场的目击人进行传唤。”

“我想,这并不合适吧,也不符合警方的办案流程吧?”

“按照相关的规定,既然李警官是涉案警员,理应避嫌,不应该继续参与这件案子的侦办当中!”

“警方的操作如此不规范,是不是涉嫌滥用职权,违反警队条例?同样,我也保留追究和上诉的权利!”

“第三,李警官,经我个人的了解,您和我公司的於总,也就是我的当事人於兆龙先生。”

“你们两个之间,发生过恩怨吧?”

一连三个反问,全都把矛头对准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