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2章:红线协定(1 / 2)

家祖左宗棠 白社桑落 1614 字 1个月前

盐泊即是后世的克拉玛依,而泉城则是费尔纳干盆地中的明格布拉克,同时也包括了安延集等地的油田。

这两片油田都深居西北内6,虽然开采潜力足够,但产量实在是提不上去,因此中国的石油主要依赖进口。

就目前来说,中国有着固定且相对安全的石油进口渠道。

中国最主要的石油进口渠道是中国与荷兰和美国签订的石油保障协议,从而可以通过海运,从荷属东印度和美洲获得稳定的大量的石油供应。

而剩下的渠道受限于种种原因,进口规模都较小,有比较安全稳定的如中亚的石油,也有新开辟的渠道,如俄国、罗马尼亚等国。

除此之外,还有1些不太常规的渠道,即来自于中东地区的石油。

在欧战之前,中东的广大地域大多处在奥斯曼帝国的统治之下,尽管各国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入侵,但总体上还能保持着稳定。

然而,随着帝国的衰落,原本下辖的各块领地纷纷开始寻求独立。

在此过程中,外部势力的不断入侵和介入让这1地区的局势变得异常的错综复杂。

在欧战之后,奥斯曼帝国惨遭肢解,就连昔日的首都都保不住了,有何谈这些外围领地呢?

原本实际或名义下的国土,最终只留下核心部分为新生的土耳其所继承,余下的皆沦为了1众列强的“托管地”。

而列强的组成有分为几种,第1类是英法这样的传统殖民强国,他们在中东地区本就有相当的殖民地和利益,而且又是协约国胜利者,自然在这片土地上获得了最多的利益。

第2类是像美国这种,早在奥斯曼帝国时期就与帝国有着比较密切的关系。

第3类则是像意大利、俄罗斯这些国家,欧战中受伤深重,跟着英法吃了点残羹冷饭。

而最后1类,也就是中国这样的,在欧战期间通过经济手段从奥斯曼帝国手中取得了1些利益,签了1些不平等条约。

1915年的《中奥协定》让中国取得了麦纳麦的港口经营权,1916年的《2次协定》将沙特和巴林的石油开采权交给中国,通过这些条约,奥斯曼帝国获得了大量的军火物资。

中国作为中立国,这些既定条约即便是在战后,英法也不能没收或否认它们的存在。

在这种大环境之下,许多地方在列强的势力范围内建立起了“独立”或“自治”的政权,比如在美索不达米亚地区就成立了伊拉克王国。

而在这1时期,已经勘探出具有丰富石油储备的中东地区,又6续发现了储量惊人的新油田,让这1地区的战略价值再度提升,自然也就让列强的斗争再度升级。

欧战后,由于中美两国没有签署《凡尔赛和约》,英法既定的瓜分策略也就得不到列强的公认,由此便引发1场旷日持久的谈判。

直到1927年,1份《红线协定》最终签订,这才让争执暂告段落,并在很长1段时间内影响着地区内的关系和世界范围内的石油权力格局。

《红线协定》得名于石油商人卡洛斯特·古尔本基安用1支红色铅笔在中东地图上所划出的,协定内各方联合经营中东石油资源的区域范围。

古尔本基安是1个英籍亚美尼亚人,也是1个美国石油商人、投机客、收藏家和慈善家,在外交场和商场上都展现出长袖善舞的口才和能力。

1912年,在其策动下,奥斯曼方面组建了垄断奥斯曼帝国在西亚地区石油资源的“土耳其石油公司”。

这样1个极具战略价值的公司,从刚1诞生起就遭到了英国的觊觎,并随即开始了强取其控制权的行动。

1914年3月,各方在伦敦达成了重组该公司股权的《外交部协议》,英国人从中分得了土耳其石油公司1半的股权,由此获得了公司的支配权,而另1半股权则被德国和荷兰的公司平分。

在古尔本基安的争取下,英方和荷方又各自从己方股权中让出了25的“受益人股权”给他,他也因此得到了“百分之5先生”的雅号。

在这1手操作后,英国人对于中东的石油资源控制也更上1层楼,就像其广泛的中东殖民地1样。

早在20世纪初时,英国就已经通过设立“盎格鲁-波斯石油公司”控制了波斯王国境内的石油开采权,再加上土耳其公司的股权,英国人自然也就把握了中东的大部分石油。

但是,欧战的到来打乱了这1切,在欧战期间,奥斯曼帝国为了支付购买军械和战列舰的贷款,向中国抵押了诸多权利,让中国得以插手中东的石油战场。

而欧战之后,德国和奥斯曼两个帝国轰然倒下,战胜国法国的势力进入中东,并夺取了1些原本给予德国的权利。

除此之外,实力剧增的美国也十分渴望在中东占有理想的席位。

中东格局的洗牌也就在所难免了,而英国人自然是很不情愿接受中美入局的,在1920年的《圣雷莫协定》中,英国把土耳其石油公司原属德国的股权划给了法国公司,同时否认中国与奥斯曼帝国之间的条约,试图完全把中美两国拒之门外。

这样的做法当然会招来中美两国的极大不满,中